发文文号:赣电教字〔2018〕24号
著作单位:江西电教馆
著作时间:2018/4/10 17:59:09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电教馆、省直管县(市)电教站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各设区市电教馆、省直管县(市)电教站: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的通知》(赣电教字〔2018〕1号)要求,创客竞赛项目采取作品评选结合现场展评活动的方式开展。我馆定于4月下旬开展现场展评活动。活动将按照“创客马拉松”的形式组织。现将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第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创客竞赛项目入围现场展评作品作者(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活动流程
4月20日下午:参赛选手报到,了解组委会提供的器材和工具,上交初赛作品实物。
4月21日-4月22日上午:组委会现场公布竞赛题目。参赛选手在限定时间内,使用组委会提供的设备和器材,通过电脑编程、硬件搭建、造型设计等方式现场封闭创作创意实物作品,并提交作品(含作品、源代码、设计方案)。
4月22日下午:参赛选手现场抽签,并按抽签顺序进行作品展示和答辩。
专家评委根据选手现场制作、作品展示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评分高低确定参赛选手最终名次。
三、活动地点
报到及比赛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219号新华文化城南楼三楼(长江银兴影城验票厅旁)。
四、分组方式
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以个人方式参赛。最终每组排名前四名的选手推荐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创客竞赛项目。
五、评审标准
按照“小学玩创客、初中学创客、高中干创客”的原则,专家评委对选手作品按照创意设计、技术实现、讲解和表现能力三个维度进行评分。
创意设计:设计角度独特、外观精致美观、功能巧妙、具有趣味性不失实用性
技术实现:零件配合度高、产品稳定性好、程序简洁、人机交互体验友好、体现智能功能
讲解表现:产品理念阐述清晰、幻灯片美观、内容具有说服力、符合时间要求。
六、比赛设备与器材
参赛选手需自备笔记本电脑,并安装好相应的编程软件,现场比赛中需要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与器材(见附件2),如需特殊硬件可与组委会提前申请自备。
七、其它事项
1.其他有关事项按省电教馆《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技能提升活动的通知》(赣电教字〔2018〕1号)要求执行。
2.比赛过程中各组选手需在现场独立完成作品,不允许上网抄袭已有方案,不允许事先携带编程代码、设计方案。原则上比赛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互联网,如作品必须通过网络实现某些功能,需事先和现场评委沟通后进行。比赛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
3.各参赛设区市须选派领队一名,并将本地市参赛回执电子稿(见附件3)汇总后于4月17日前报送至省电教馆。
4.本次活动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联 系 人:省电教馆研究部 吴志强
联系电话:0791-88510836
电子邮箱:caigenwzq@qq.com
附件:1.入围现场展评作品名单
2.现场提供的设备与器材
3.参赛回执
附件下载.doc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2018年4月10日